top of page
作家相片SoWork9

跨界致勝!揭開四大品牌架構的經營心法–樂高篇


在上一篇文章中,我們介紹了四種品牌架構的其中一種,也就是「強勢母品牌」(Branded House),並以聯邦快遞(FedEx)為例,說明其如何塑造強勢母品牌的架構。 這次,本篇文章將以紅遍世界與各年齡層的玩具品牌「樂高」(Lego),說明樂高是如何透過開發子品牌,拓展更多不同族群的市場。


2.附屬品牌:以附屬品牌開拓新客戶的樂高


創立於1932年的樂高,為何在經過超過90年的歷史後,仍歷久不衰?我們可以透過觀察樂高採用的「附屬品牌」(Sub-brands)戰略,一窺其成功歷程。附屬品牌戰略的操作,在於將品牌的核心特色,擴展到不同族群,但又不會削弱母品牌的主要形象。


從創立至今,樂高的特色都是使用「樂高磚」(Lego Brick),以相同的組合邏輯,組成千變萬化的形狀,而當前大家熟知的樂高拼接搭配玩法,來自於創辦人之子Godtfred Kirk Christiansen在1950年代,建構的「樂高系統」(Lego System in Play)。


隨後,樂高在1960、70年代進行國際擴張,成功跨入美國市場,並於1978年起,推出城堡、城鎮等主題的樂高玩具,試圖讓喜歡不同題材的人,也產生組裝樂高玩具的樂趣。


兼顧子母品牌,創造位階相似的品牌架構


樂高在維持原本喜愛自由組裝的客戶群之外,也隨著時代演進,推出許多子品牌。如針對7到14 歲孩童推出的樂高忍者( Lego Ninjago )系列,其包含了以忍者為主題的多種場景組、怪物模型和載具模型。


樂高的經典系列樂高城市組(Lego City),則針對更低齡的5到12歲的兒童推出,其產品模擬現實生活中的城市場景,如警察局、消防隊和機場等,讓兒童能透過組裝和角色扮演,了解城市運作。


隨著樂高子品牌越來越多,為了達到兼顧子母品牌的目的,樂高並未採用如聯邦快遞的「強勢母品牌」架構,而是以「附屬品牌」架構,將母品牌與子品牌置於相似的位階,達到讓母品牌樂高,與各個子品牌有同等重要的識別度。


子母品牌並列,兩者識別度同等重要


(圖片截取自網路)


附屬品牌架構,體現在樂高的子品牌商標設計上。如樂高忍者系列的商標,即為樂高母品牌的商標,與子品牌的忍者系列相並列。此舉讓子品牌與母品牌仍有一定的聯繫,使它們能在自主性和品牌關聯性之間,取得平衡。樂高其他眾多子品牌的商標設計,或是和不同品牌聯名商品,也都比照辦理。


樂高的附屬品牌架構之所以成功,是因為它能針對不同的市場需求和消費者群體,創造多樣化的產品系列,同時保持核心品牌的一致性。這些子品牌彼此間,也能在多樣化的市場需求中相互補充,吸引不同年齡層及興趣的消費者,從而擴大樂高的市場覆蓋範圍。


介紹玩樂高的附屬品牌戰略後,我們將在下一篇文章,說明萬豪集團(Marriott Corporation)如何採用「背書品牌 」(Endorsed-Brand)戰略,創造使用母品牌為子品牌導流的引流效應。

8 次查看0 則留言

Comments


bottom of page